永吉县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 永吉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永财字〔2023〕236 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队伍建设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县财政局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组,通过调阅自查情况报告、抽查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的形式,综合运用项目审查、现场核查等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你单位能够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认真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现场评审、专家抽取等具体操作业务流程;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内部制度;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行为端正,尚未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现象;你单位能够经常组织集体学习与讨论,注重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
经过对随机抽取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时间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二)个别项目的归档文件中专家签到表评标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三)个别项目合同公告时间与实际签订时间不一致,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结果
根据《通知》中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经考核,你单位2022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分为9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整改意见
鉴于上述考核情况,希望你单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进一步提高采购活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挖掘专业潜能,优化内部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人员专业水准。
(三)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认真分析,落实整改。针对本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7月30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永吉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评分统计表
永吉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永吉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评分统计表
被考核单位: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一、队伍建设
|
12分
|
12分
|
|
二、项目执行
|
42分
|
39分
|
|
三、基础工作落实
|
29分
|
27分
|
|
四、遵纪守法
|
12分
|
12分
|
|
五、其他
|
5分
|
5分
|
|
合 计
|
100分
|
95分
|
|
考核结果: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