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采购〔2019〕241号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即日起,通过网上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应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工作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在附件中填报)。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所在单位或者所在行业组织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附件中填报,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三、专家注册申请
自愿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成员,均需进行网上注册,登陆吉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jilin.gov.cn),通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在线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基本信息。包括专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其他信息。
(二)学历信息和职称信息。学历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学历证书扫描件等。职称信息最多填报5个证书,包括职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和证书扫描件等。如有执业资格证书也可在执业资格栏目填报。
(三)评标信息。申请人应按专家库系统中的评标专业分类层级,选择不超过3个三级评标专业。
四、专家资格审核
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全省统建、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分级审核、管用分离模式。申请人注册后,由市(州)、县(市)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省级财政部门经过公示确认后,成为正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五、监督检查及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如实填报回避单位和相关情况。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各类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省财政厅将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专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资料原件的,视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将按照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人可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jilin.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操作指南》和《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将《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退休证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栏目。
联系人:赵家琪 联系电话:0431-88550620
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4日